日期:2019-05-17浏览量:
澳门新银河教学督导实施办法
(试行)
为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澳门新银河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澳门新银河决定成立教学督导室,对澳门新银河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及时的监督与指导。为使澳门新银河教学督导工作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教学督导工作是澳门新银河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树立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围绕教育质量核心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良好教风、学风建设,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评价体系,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咨询信息,促进澳门新银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教学督导室组成人员
1.教学督导室设在教务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督导日常工作。
2.教学督导室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6-10名。
3.教学督导员遴选条件:
(1)忠诚澳门新银河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和政策水平,政治立场坚定,言行上始终同澳门新银河中央保持一致。
(2)愿意为澳门新银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懂得教学规律,热心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责任心强。
(4)认真贯彻澳门新银河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
(5)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
(6)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7)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
三、教学督导员的主要职责
1.教学督导员应到教学一线,及时了解教学情况。查看师生到课情况和上课纪律;听课并检查教案、教学进度计划、学生作业、实验报告等;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节是否符合高职课程改革的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能否按照高职教学要求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进行客观评定;关心、指导青年教师的成长和进步。教学督导员每学期提交工作总结一份。
2.教学督导员参加澳门新银河和教学系(部)的教学研究、评价和咨询活动,积极探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课程体系的改革,对澳门新银河的专业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3.积极开展教学评估工作。督导人员对教师个人的评价,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先、晋职、聘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4.督导员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督导员应对督导室负责,根据督导室的工作计划及实际情况有效开展督导工作。
5.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上网公布。
四、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要求
1. 教学督导室应结合澳门新银河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每学期和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认真实施。
2. 教学督导员应学习国家有关教育理论及政策法规,学习澳门新银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督导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总结交流教学督导工作经验,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研究;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先进经验,推动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3. 教学督导员在进行督导工作时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要严格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4. 教学督导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对督导对象的评价结果,必须通过正式渠道向澳门新银河领导或相关单位反映,不得私自外传。
五、教学督导员的待遇和权利
1.教学督导员根据所承担的工作量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享受澳门新银河补贴,每周至少完成一次督导任务,完成相应任务给予一定的补贴。
2.任何教学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干扰教学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其 它
1.本条例由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